6月5日,仙桃市正式对外发布《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施意见》(简称“惠台15条”),为扩大仙桃与台湾地区经贸文化交流成果,为台资企业、台湾同胞在仙桃学习、工作、创业、生活提供便利条件和良好环境便利。
在深化经贸合作方面,提出加快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建设,加强与台湾商协会合作,鼓励支持台湾同胞来仙桃投资兴业,鼓励台资参加行业标准制定,拓宽人力资源服务。
在支持创业就业方面,鼓励支持台湾青年来仙桃实习、就业、创业,鼓励支持台资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支持台胞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化台资登记注册手续,支持台胞参加参与省市各类评选。
在加强交流交往方面,鼓励支持台资参与文化交流和文旅项目合作。许可和支持台籍教师和台湾教育机构来仙桃市教学交流。
为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主要包括台胞在仙生活期间就学、就医、参加社保、享受公共服务等方面享受我市居民同等待遇。
此次仙桃市出台的“惠台15条”措施,是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惠台31条”措施的基础上,结合仙桃市对台工作实际进行了拓展,并且逐条确定了责任分工单位,力求各项措施内容具体、操作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