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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七个数字秒懂"综合评价", 民企"大咖"们请果断收藏! -凯发kf

中共湖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http://www.hbtyzx.gov.cn/ 2016-07-13 18:06:35 【阅读 】

来源:荆楚统战      字体:
  

当前,新一轮人大、政协和工商联换届已经陆续启动。很多从事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工作的朋友都有个问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有关政治安排,需要具备哪些必要的条件,经过哪些必要的程序?

小编告诉你,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综合评价这是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中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是统战工作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说个具体事,近期中央统战部、中央组织部、全国工商联等14家部门单位共同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综合评价工作。这份文件内容丰富,信息量大,政策性很强。下面,小编用7个关键数字,从中拎出干货,对综合评价进行一下政策普及。

数字一

习近总书记两次作出重要指示

在2015年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要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一手抓鼓励支持,一手抓教育引导,关注他们的思想,关注他们的困难,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引导,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做到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

今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参加全国政协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指出,对有贡献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适当政治安排是一项重要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考察,做好综合评价,真正把那些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推荐出来。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明确规定,推荐为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以及在工商联等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中任职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应当经综合评价。

习近平总书记的两次重要讲话,党中央把综合评价写入党内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对综合评价工作的高度重视。小编体会,综合评价的意义就是打好基础——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推荐使用和重要评选表彰的重要基础;把好关口——人选资格审查的重要关口。这两个方面做好了,对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爱岗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意义重大。

数字二

10年的实践探索

综合评价不是刚刚冒出来的新名词。早在2005年,在国务院5部委和全国总工会等单位支持下,中央统战部在六省二市进行综合评价工作试点,2006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向全国推开,2010年对综合评价体系进行了完善。

建立这套指标体系的考虑是,我国非公有制人士总体上是好的,但整个队伍构成复杂,素质有所差异,在选拔、推荐、安排代表人士和评优表彰时,需要建立综合性评价体系,形成规范化评价办法,开展常态化评价工作,全面、及时、准确、深入地分析他们的情况,为选准人、选好人提供客观依据,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经过10多年的实践探索,综合评价工作实现了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的发展、从部门工作到中央决策的跃升、从政策要求到党内法规的转变。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参与评价的单位中,有的部门机构作了调整,有的工作职能发生了变化,有的信用评级工作进一步发展,这些都需要综合评价体系与之衔接配套。部分评价指标已不适应新变化,有的地方评价范围较窄,有的综合评价工作协调机制还不够健全等,都亟需加以改进。

数字三

4类评价对象

结合统战工作实际,《意见》把评价对象明确为四个方面:

一是拟推荐为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二是拟在工商联等人民团体中任职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三是拟在光彩事业促进会、工商联所属商会等任职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四是拟推荐为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五四青年奖章等评选表彰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将以上四类人选纳入综合评价范畴,切实贯彻了中央关于严格程序、凡进必评、一个入口、一套标准的要求。也就是说,在新一轮人大、政协以及工商联等人民团体换届中,凡属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人选,不论哪个方面推荐、不论做何种安排、不论党内党外,都必须经过综合评价。未经综合评价或综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不能列入考察人选范围。

数字四

14家评价单位

综合评价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根据评价工作需要,共有14家单位参与评价工作,由党委统战部牵头,党委组织部、工商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环保、卫生和计划生育、税务、工商(市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会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在具体操作中,由党委统战部商工商联及相关部门确定评价对象,各评价单位依据评价标准作出客观评价,党委统战部汇总评价单位意见,根据综合评价等级标准,确定综合评价结果。党委统战部要对评价单位意见进行综合把关,了解核实有关情况,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准确。

数字五

4个方面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紧密结合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特点和评价单位业务工作实际,最大限度地与各单位现有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相衔接。包括4个方面若干个指标。其中,

思想政治表现主要考察评价对象思想状况和政治表现、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企业经营状况主要考察评价对象所在企业近3年的生产经营状况,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纳税额及创新能力等;

企业守法诚信主要考察所在企业劳动保障、环境信用、企业信用、纳税信用、安全生产等方面情况;

个人守法主要考察评价对象遵守法律法规情况等。

设置这些评价内容,较好地体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体现党对合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素质要求,树立了鲜明、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数字六

3个评价等级

综合评价既然是一项严肃的政策性工作,当然就会有评分的标准,这里咱们采用的是百分制、十分制、五分制,而是采取评级制,也就是在按照上述评价内容分别进行评级的基础上,根据评价标准,确立综合评价等级,分为abc三个等级。评价结果为a级的,优先作为组织考察人选,b级的可作为组织考察人选,c级的不宜作为组织考察人选。

数字七

3项保障机制

为推动综合评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意见》提出建立三项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由党委统战部长担任召集人、各评价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综合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综合评价工作要报同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具体工作由党委统战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各评价单位要将综合评价作为重要工作职责,对相应评价结果负责。

二是建立跨地区协同评价机制。人选推荐地与企业总部所在地如有不同,需同时征求人选推荐地和企业总部所在地有关部门意见。人选所在企业如跨地区经营,需征求其他主要投资地相关部门意见。

三是建立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党委统战部视情将综合评价结果反馈给评价对象,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发挥综合评价的教育引导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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