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党外人士的政治、实职安排。开展政权机关、协商机关的统战工作,建立和巩固各级人民民主政权,是建国初期的头等大事。1949年9月20日中共湖北省委发出指示,各县、市必须定期召集各界代表会议,至1950年5月29日止,全省已有67个县及6个市、镇召开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建立了有各界代表人物参加的人民民主政权组织。1950年10月5日,湖北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胜利召开,代表总数678人,其中各民主党派、各爱国民主人士414人,占61.1%。1951年11月23日第二届全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代表633人,其中民主党派和各界爱国人士449人,占69.6%。
1954年8月,湖北召开了第一届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数411人,其中各民主党派各界爱国人士、无党派人士181人,占44.1%。这次代表大会选举正副省长8人中,党外人士3人,政府委员45人中,党外人士19人,占42.2%。省政府各厅局也任命了一批党外人士任厅局长。各地、市、县对党外人士也都有实职安排。
1956年9月22日,省委指出:保证按照规定安排民主人士和非党劳动群众代表名额;对执行中的关门主义和拉夫凑数的偏向必须切实加以纠正。1963年3月16日,省委下发《关于贯彻中央“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委员会、政协地方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和人事安排的通知”的通知》(省委统战部代拟):省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中共产党员一般占40%,最多不超过50%;县(市)人大代表中共产党员的比例一般占50%左右,最多不超过60%;市、县人民委员中,共产党员可略多于50%;政协中共产党员可占1/4到1/3。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我国政治形势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湖北省多党合作工作也有新的发展。第一,中共湖北省委认真贯彻执行了党中央提出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加强对民主党派组织的工作,到1957年止,民主党派成员已发展到5673人。第二,推动民主党派成员和原资产阶级工商业者进行政治学习和理论学习,筹办省政治学校作为民主人士经常学习的场所。第三,对知识分子的状况进行了调查,提出解决武汉市失业知识分子3000-5000人的就业安置问题。第四,积极动员和支持党外人士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经过社会主义高潮的各界人士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他们有的直接投入了增产节约运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的投入社会主义立功运动,为经济建设服务。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都取得了不少成绩。
1959年起,我省多党合作工作进一步得到改善:第一,1959年,中央提出“一张一弛”的方针,要求把党与原资产阶级工商业者和民主党派紧张的关系松弛下来,推动他们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为社会主义服务;1957年7月,党内错误地进行“反右倾”斗争。但对党外人士和民主党派,采取慎重、稳妥的方针。指出知识分子大有进步,民主党派大有进步,工商界大有进步。根据中央的要求1959至1961年湖北省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改善党组织和各界人士的关系;①坚决执行定息、高薪、政治安排、学衔、根本改造五不变的政策;②坚决执行“贯彻政策,调整关系、调动服务、继续改造”的方针,对党外人士思想工作,进行和风细雨的正面教育。③在党外人士和民主党派中不开展反右倾的斗争。④为了活跃社会主义民主空气,在党外人士中采取“神仙会”的方式进行各种学习活动和其他活动。省政治学校分期分批组织党外人士学习,方法仍然是和风细雨的“神仙会”精神和自觉自愿、独立思考、自由辩论的“三自”方法。⑤进行了甄别工作,摘掉3813人的右派分子帽子,约占总数的10%。⑥召开高级知识分子座谈会,肯定知识分子的进步和贡献,勉励知识分子发愤图强,迎着新的胜利前进。为了改善知识分子生活、工作条件,省委作了《关于高级知识分子问题的四个规定》,即:生活照顾的规定;改善工作条件的规定;医疗保健工作的规定;政治学习问题的规定。第二,进一步改善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关系。1962年4月,中央召开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确定以发扬民主、调整关系、充分使用、耐心教育作为当时统战工作的基本任务。6月底,湖北省委召开了统战工作会议进行了传达贯彻。并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战工作,改善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关系的意见》,强调了如下原则:①一视同仁,有所不同;②统筹兼顾,分类安排;③加强领导,放手使用,积极帮助;④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运用“神仙会”的方法;⑤继续帮助党外人士,通过学习与实践,逐步进行改造;⑥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分清不同性质矛盾;⑦关心党外人士生活。根据这些方针原则,对党与非党合作共事问题进行了检查。当时在省直厅局机关中安排党外人士正副职22人,占正副厅长总数11.1%,其中正职4人,副职18人;安排副省长4人,占副省长总数的33.3%。各地、市、县都按照上述原则,进一步检查,加强了此项工作。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中共湖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1982年9月,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以后,1984年11月13日,省委批复同意每年召开3次“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座谈会”的安排,通报有关情况。1985年3月5日,省委对《关于建议省委同党外人士建立双月座谈会制度的请示报告》作出批复:原则同意;开好这样的会,关键在于做好准备;会议以开两个半天三个小时为宜。之后,湖北省委与党外人士的民主协商会即“双月座谈会”,初步走向制度化。
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即中发[1989]14号文件颁布以后,省委更加注重多党合作工作。1990年2月7日,省委常委会听取省委统战部汇报后,提出贯彻中发[1989]14号文件的意见:要认真学习,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充实统战部门干部队伍。7月3日,省委常委会听取省委统战部关于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的汇报后,提出: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要广泛进行一次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好中央14号文件;积极培养和选配党外干部;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1990年8月4日,中共湖北省委下达《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的意见》。至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湖北已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一是民主协商基本规范化,且质量不断提高。自1994年至2002年的8年中,省委或省委委托省委统战部召开的各种协商会、情况通报会、“双月座谈会”达100多次。二是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人大、政协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全省已有7000多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有14500多名党外人士担任各级政协委员。8年中,仅省级各民主党派向省政协提交集体和个人提案就有1000多份,提案数量逐年上升,质量大有提高。三是定期召开了全省党外领导干部座谈会,举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领导职务的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在省一级,配备1名党外副省长已坚持许多年,市州县一级也都有程度不同的配备,95%以上的乡镇有党外同志担任领导职务。党外人士担任市州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工作有较大进展,已有10多名党外人士担任市州司法机关领导职务。一部分市县区推出了公开招考党外人士担任政府部门领导职务的举措,使一批党外干部脱颖而出,陆续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至2000年,全省有900多名党外干部在各级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担任领导职务。全省已聘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国土资源监察专员1269名。四是在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方面拓宽了渠道。协助省政府逐步完善了省政府部门与各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制度。省委统战部已与监察、检察、审计、教育、土地管理部门共同制定了《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聘请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人员工作试行意见》,对特约人员的聘请、工作内容、活动方式等都作出了明确规范。
加大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力度。《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即中发[1989]14号文件颁布以后,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注重培养、备用结合,大力加强高素质的党外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建立了党外后备干部的选拔制度,建立了党外后备干部名单,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建立了培训基地并落实了培训规划。省委、省政府重视省社会主义学院建设,使年度培训计划和五年培训规划都较好地得到了落实。三是加大了思想教育的力度。拓展培训渠道,丰富教育形式,在重大政治斗争中注重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寓思想政治工作于日常工作之中。四是积极推进安排使用。采取切实措施把一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优秀无党派知识分子向民主党派推荐,协助民主党派培养骨干。协助做好各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届中调整和2000年换届,使其顺利实现新老交替,并在实践中逐步完成政治交接。认真做好了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积极推进党外人士担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为一批新一代党外代表人物锻炼、提高、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使他们逐步成长和成熟起来。五是广交深交了党外朋友。各级统战部门把广交深交党外朋友的工作摆在了重要位置,除协助各级党、政负责同志做好交朋友的工作外,与党外代表人士密切联系,经常交往,为党外朋友做实事、办好事,已成为日常重要工作之一,使一批党外人士成为我们党的诤友、挚友。2000年9月21日,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下发《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9月21日至22日,省委统战部召开“湖北省党外领导干部座谈会”。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赵文源听取大家的发言。会议交流了合作共事的经验体会,对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2001年1月31日下午,省委组织部、统战部召开省直有关部门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座谈会。纪玲芝部长、省委组织部胡永继副部长参加会议并讲话。省高院、省检察院、省科技厅、司法厅、卫生厅、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物价局党组负责人和党外副厅(局、院)长参加会议。
进入新世纪,省委更加注重党外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平稳、顺利、圆满、成功地完成了新世纪的二次换届,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文件)精神,使我省民主党派、工商联领导班子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成员结构进一步改善。同时,认真协助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考察、推荐了我省进入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安排的人选;还举办了民主党派中青年骨干培训班;组织省级民主党派、工商联新老主委赴外省学习考察;协助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省级机关实施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做好了人大、政协换届的人事安排工作.积极稳妥地完成了全国人大、政协及省人大安排的党外人士提名推荐。同时,制发了《湖北省统一战线两支队伍2002年-2006年培训规划》,成立了全省统一战线两支队伍教育培训工作小组。
为多党合作创造条件。1956年6月2日,省委统战部报告省委、中央统战部、国务院,湖北有辛亥老人700人,孤寡无依的占25%,拟平均每月发9元救济款,安葬费每人不超过30元,要求拨专款解决。1963年3月11日,省委统战部、省财政厅联合通知:为了适当照顾统战、华侨、民族、宗教业务活动的开支,业务费指标比上年有所增加。1963年11月5日,省委统战部发文《关于冬季烤火供应问题》,争取市煤建公司划拨一批专用煤,给高级知识分子和党外厅(局)级民主人士每人一吨(自费)供应,作他们冬季烤火用。1965年2月22日,省委统战部向省委书记处检查了近几年对党外人士生活补助情况:1960年补助53人次,金额2856.63元;1961年补助120人次,金额7780元;1962年补助307人次,金额17905元;1963年补助154人次,金额10975元;1964年补助243人次,金额17095元。1979年5月29日,省委统战部作出对爱国人士死亡后抚恤问题和他们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确定视情况对知名人士遗属按月定额补助、临时补助、节日补助等几种方式予以照顾。1983年4月17日,关广富、王全国、黄知真、黎韦、王利滨、陶扬等同志研究了省政协办公用房问题,议定:将省一招(后为湖北饭店)ii号楼全部交给省政协、统战部作办公用房;将原省政府拨省政协的建房费250万元收回另建招待用房。6月初,省委统战部与省政协一起迁到武昌水果湖洪山路16号办公。1983年7月13日,省委对省委统战部“关于省辖市级民主党派组织专职干部的生活待遇问题请示”作出批复:照此办理。1985年11月5日,经省委同意,省委统战部下发《关于我省统战方面部分人员实施职务工资或提高生活费标准问题的意见》:对统战部门系统的党外人士职级作出规定。1986年1月21日,省委批复省委统战部同意全省各级政协兼职副主席均按同级行政副职确定其职务工资。1986年4月4日,郭振乾、赵富林批示拨专款解决原省民革干部余平之住房问题。1987年7月29日,省政协、省委统战部、省财政厅、省计委联合转发国家四部门《关于帮助民主党派解决经费办公用房等问题的通知》。1989年春节前夕,省委统战部会同省政协对265名党外上层人士、离退休老干部及已故爱国人士的遗属进行了慰问及补助。1990年3月1日,省委统战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联合转发中央统战部、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增加部分党外人士生活费的通知》:领取生活费的党外人士,按现有标准高低分别增加8元至25元。1990年4月25日,关广富、郭树言、赵富林、钱运录、李大强等批示同意省委统战部接管首义路93号院并维修房屋作党派办公地点。1990年8月2日,赵富林批复省委统战部:关于恢复社会主义学院问题,省委常委会议已经讨论同意,有关编制、经费等问题,请省政府办理;有关领导班子、干部问题,请组织部办理。1990年9月1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设立“党派大院”行政管理办公室,为副处级单位,归口省委统战部,人员编制在大院内各单位抽调。1994年8月9日,回良玉到省委统战部现场办公,并在处级以上干部会上发表讲话:要进一步强化对新时期统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进一步加大新时期统战工作的力度;要进一步抓好新时期统战部门的自身建设:关于对于统战工作几个问题的解决意见。1995年4月8日上午,苏晓云副省长在民主党派机关大院听民主党派工作情况。1995年7月10日,省委统战部与省人事厅、财政厅联合转发了中央统战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增加部分党外人士生活费的通知》。印发400份。1999年9月8日,省委副书记杨永良到省级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对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自身建设情况进行调查了解。2001年1月21日,省委领导召开办公会,研究落实省人大、省政协不驻会党外副主任、副主席的生活待遇问题。2001年2月8日上午,纪玲芝部长主持召开“省人大、省政协不驻会党外副主任、副主席生活待遇工作小组”会议,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武清海、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李白华参加会议,研究落实其待遇的具体方案。2001年3月20日,蒋祝平书记到民主党派大院视察工作。2002年4月18日,省委统战部召开征求意见会,省级各民主党派、团体、社会主义学院等部门的负责人参加。2002年5月8日至9日,纪玲芝部长走访不驻会省人大副主任、省政协副主席岗位上退下来的沈克昌、周兹柏、石泉、翦天聪、刘建康、王之卓同志,对落实其生活待遇征求意见。5月10日下午,纪玲芝部长主持召开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负责人会议,讨论研究不驻会省人大副主任、省政协副主席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落实生活待遇的有关问题。2002年7月9日,省委书记俞正声,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国光,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杨永良,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宋育英等一行,视察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看望党派、工商联机关干部职工,并与他们亲切交谈,征求意见和建议。2003年1月2日,省委常委、代省长罗清泉,省委常委、副省长苏晓云视察民主党派机关大院,先后看望了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干部和职工。2003年1月22日上午,省政府副秘书长胡运钊主持召开落实从省人大、省政协不驻会党外副主任、副主席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生活待遇问题协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