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省委统战部遵照中央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的指示结合湖北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扎扎实实地抓了八年,基本上落实了各项统战政策。到1986年底止,全省妥善解决了111000多名受到错误处理的统战对象和受到株连的亲属历史遗留问题,冤假错案全部平反;错划右派分子的问题全部改正;知识分子、台胞、台属、起义投诚人员、民族、宗教上层人士、原工商业者的问题基本落实;原为劳动者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已从原资产阶级工商业者中区别出来;“文革”中被查抄财物基本上已退还或补偿;被占用的私房和民主党派、有关团体的办公用房,绝大部分已落实,这对于调动各界人士积极性、提高党和政府的信誉,巩固、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产生了良好的影响。落实政策后,各界人士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大大发挥了出来。他们中900余人被选为各级人大代表,5600余人安排为各级政协委员,2100余人被选任各级领导职务,6100余人被授予各级各类技术职称,10100余人被选为各级各类先进工作者,4700余人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2400余人已发表论文、专著8100余篇,其中660余篇获奖,46项发明科技成果获奖,1400项新技术成果,得到了推广。与此同时,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侨务政策也得到了恢复和发展。
一、落实工商政策
(一)区别原工商业者中的劳动者
1979年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六部门《关于把原工商业者中的劳动者区别出来问题的请示报告》,1979年11月26日,省委下达《通知》,决定成立区别工作领导小组:任中林任组长,何定华、张华文、韩文卿任副组长。1980年8月16日,我省区别工作已基本结束并制定了落实政策。我省原工商业者35608人,区别出劳动者38473人,占原工商业者的79.9%。
(二)落实原工商业者政策
1973年5月25日,省委批转《省委统战部关于处理资本主义工商业者被查抄财物的请示报告》,提出正确处理资本主义工商业者被查抄的财物。6月20日,省委统战部向全省转发了《汉口六渡桥百货商店处理资本家被查抄财物的试点做法》。
1977年3月1日,省委统战部回复省革委会转来宜昌地区革委会《关于资产阶级工商业者退休问题的请示报告》,要求对在职的年老体弱的工商业者按退休安置;已作离职处理的可改作退休安置。
1979年1月8日,省委批转省委统战部《关于贯彻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若干政策问题的请示报告》,对落实查抄财物等9项问题作出相应处理规定。
1979年1月15日,省委统战部转发中央统战部《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的若干政策问题》,对关于被查抄巨额存款和其他财物的处理问题;关于扣减高薪的处理问题;关于被占用房屋的处理问题;关于安排和使用问题;关于参加企业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评比问题;关于生活福利待遇问题;关于未领定息问题;关于对待资产阶级分子子女的政策问题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4月9日,省委统战部转发中央统战部《关于民族资产阶级上层代表人物出国探亲的审批规定》,这类人员探亲,可由所在省、市、自治区党委审批,报中央统战部备案。8月10日,省委统战部下发关于对进一步贯彻对资产阶级“八字方针”进行调查研究的通知,要求了解原工商业者的基本情况;对资改造步骤;如何理解作为一个阶级已不存在;原资本家动向。
1979年10月16日,省委统战部向省委提出“关于已故原工商业者财产继承权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规定对其遗产可以发还给已故工商业者的合法继承人。
1981年3月13日,省委统战部、省财政局转发财政部、中央统战部《转告关于原工商业者要求领取已放弃定息的处理意见》:原工商业者应领而未领的定息,可以发给。7月27日,省委统战部、组织部转发中央统战部、组织部《关于原工商业者安排使用中几个问题的通知》:过去有职务的,可恢复或提拔;年龄放宽。10月18日,省委统战部就湖北对原工商业者安排使用情况向中央统战部报告:对440人调查,已恢复安排职务的198人,发挥了改善经营管理、解决技术难题、传授技艺的作用。10月22日,省委批转省委统战部、省财政局、商业局、供销社《关于补发原工商业者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遣送、下放农村期间停发的工资的请示报告》:党和政府拿出一笔钱来补发这部分人的工资,要真正用好这笔钱。1997年9月9日,我部与省财政厅、劳动厅联合转发《财政部、统战部、劳动部关于切实解决部分原工商业者的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到地、市、州、县。
二、落实平反冤假错案政策
为“右派分子”摘帽。1978年4月5日,中共中央批转了中央统战部、公安部《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请示报告》。摘掉右派分子帽子是1959年9月17日《中共中央关于摘掉确实悔改的右派分子的帽子的指示》开始的,至1964年全国先后分批摘了约30多万人的“右派帽子”的帽子,还剩下20万人未摘掉右派帽子。中央统战部的《请示报告》认为,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条件已经成熟,建议全部摘掉右派分子的帽子,并对摘帽做法和摘帽后的安置问题做了具体规定;中央为此责成中央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公安部组成摘帽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中共省委统战部及时组织了学习,研究落实的意见。这一年上访的人员络绎不绝,门口站起了队,一个月内总有几百封来信来访。省委统战部部务会议决定副部长张彦明专司此事。
6月6日,为贯彻中央11号文件,省委下达《关于成立省委摘掉右派帽子办公室等问题的通知》,决定成立中共湖北省委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办公室,胡金魁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顾鸣歧、尤洪涛、张彦明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省委统战部,日常工作由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公安、民政、劳动等部门已抽调来的人员办理。
7月7日,省委下达《关于成立省委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决定由韩宁夫、王群、王步青、顾鸣歧、尤洪涛、胡金魁、刘林、宫健、肖萍等同志组成省委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领导小组,韩宁夫任组长,王群、王步青任副组长。原省委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办公室,改为省委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市、县委,各大型厂矿企业、大专院校党委,应依此精神,相应地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省直各办、委、局,可根据情况成立专班或指定专人抓好此项工作。
9月17日,中央批转了中央五部《贯彻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决定的实施方案》,即当年的55号文件。消息传开,上访人数剧增,原仅掌握1957年全省有27000人被划为“右派”,一下子却发现被划“右派”的人员达到37000多人(包括所谓的“反社会主义分子”)。
12月22日,省委下达通知,转发省委摘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执行中央55号文件的若干具体规定》,对于摘帽问题、安置问题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落实统战政策。1979年2月,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统战部关于建议为全国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摘掉“执行投降主义路线”帽子的请示报告》。3月12日,中央统战部下达通知,中央同意为全国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摘掉“执行投降主义路线”帽子。
3月下旬,经省委批准,省委统战部召开了全省地、市委统战部负责同志座谈会。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拨乱反正落实统战政策的重要会议。会议总结了1977年至1978年统战系统落实政策的工作,提出下一步要继续做好复查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会议向省委提出建立各级党委统战部和政协组织,配备干部,加强领导的报告。
4月15日至21日,省委统战部召开全省落实统战政策座谈会,各市、州、大型企业及部分区、县党委统战部负责人共50人出席会议,研究民族、宗教、区别“三小”,起义投诚人员政策等问题。
1980年至1981年,也是落实政策重中之重的重要一年。中央又下发了关于落实知识分子、起义投诚人员、宗教人士、原工商业者、两航起义人员、归侨等方面的政策文件15个。湖北省委统战部为此又增加了人员操作和工作的力度,使落实政策工作扎扎实实地进行。
1981年11月,省委办公厅发出转发省委落实各项统战政策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落实各项统战政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8月12日,省委统战部印发中央统战部“关于处理‘文化大革命’中查抄财物遗留问题”的通知:原物尚在的,退还原物;原物已变卖的,退还当时的变卖价款。
9月4日,省委统战部、省财政局发文就台胞、台属生活补助费,查抄财物清退问题作出规定。
1983年8月10日,省委转发省委统战部《关于贯彻全国统战部长座谈会精神,进一步解决好落实政策问题的报告》:知识分子复查询4574人、原划右派36879人、起义投诚人员3212人、原工商业者35608人、台属74442人、以及宗教人士中的冤假错案已平反,但按中央的要求,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要求限期抓出结果。
10月17日,省委办公厅下发通知:根据省委要求,省政协会同省委统战部、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有关单位组成7个调查组,分赴各地,对政协委员落实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
1984年,全省一年召开了两次落实统战政策会议,省委副书记王全国亲自出席并作了重要讲话,强调落实统战政策要按照小平同志的指示“干脆利落地解决,不要拖泥带水”,要把结论上的尾巴全部去掉。省委书记关广富在省委常委会上多次强调,尽快扎实地解决落实政策问题;并同各民主党派负责共同协商解决各民主党派、团体的办公用房问题。
在省委直接领导下湖北落实政策工作成效显著。到1984年上半年,全省被划右派37000人,已改正36214人,占98.2%;因划“右派”失去工作的17635人,已安置工作17605人,占99.83%,受株连的家属子女失去工作的已基本上安置;原划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的4849人,全部改正,因错划而失去工作的2359人已全部安置;原被划为“中右”的已全部改正,其中失去工作的668人,也已全都安置。1979年到1984年贯彻有关落实起义投诚人员政策问题,已认定身份的15705人,其中需要复查改正的3590人,已改的3234人,占90%;需要安置工作的2366人,已安置2322人,占97%。在原工商业者35608人中,按中央文件区别出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28463人,占71%;原工商业者“文革”中被查抄存款和财物的8709户,金额463万元,已分别退还8502户、429万元,分别占98.4%和92.7%:被扣发工资和已冻结定息的,已基本补发和补领;被挤占的住房已有一半退还。台湾同胞因“台湾兵”在“文革”中受株连的已全部复查改正。去台人员亲属在“文革”中因台湾关系受株连的已解决97.7%。全省中高级知识分子“文革”中被审查的已全部结案。民主党派、工商联办公用房,省、市委已决定退还和调查。少数民族中的错案已全部改正。宗教人士错划右派的已全部改正;“文革”中被错误处理的已全部平反;被批斗审查的已全部恢复名誉;上层人士被扣减生活费的已全部恢复;宗教活动的寺庙、教堂151处被有关单位占用的,已退出14处。各级政协党外委员存在落实政策问题,也得到了基本解决。遗留问题,主要是被查抄财物的退还和被挤占的私房问题。
1984年,2月11日,省委下发“关于成立省委落实各项统战政策领导小组”的通知:组长王全国,副组长陶扬、史子荣,办公室主任周可铭,各级党委都要组织力量落实各项统战政策的遗留问题。3月12日,省委落实各项统战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由省委统战部、公安厅、劳动厅等抽调工作人员在省委统战部集中办公。
4月30日,省委批示省委落实各项统战政策领导小组《关于抓紧落实各项统战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落实统战政策作为“整党整改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认真抓好”,力争在国庆节前落实(即半年内),“干脆利落地予以解决”。
4月初,省委决定把12个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合并成立了省委落实各项统战政策领导小组,由省委副书记王全国任组长,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陶扬和省政协副主席史子荣任副组长,省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厅、统战部、公安厅、司法厅、民政厅、侨联、宗教局各一位领导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省委统战部。这是领导小组成员最多,工作人员最多,最为精干的一个领导和工作班子。
5月24日,省委向中央报告我省落实各项统战政策的情况:错划右派36879人,已改正36214人;认定起义投诚人员15705人;原工商业者35608人,已区别28463人;去台亲属72999人,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党外高级知识分子50668人,已复查结案4526人;民族、宗教界人士受错处理的,已全部平反。
10月31日.省委转发省委落实各项统战政策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落实各项统战政策工作的意见》。10月,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若干问题的规定》。
1986年12月底,落实各项统战政策进行了总结:全省妥善解决了111000多人受错误处理统战对象和受株连家属子女的历史遗留问题,冤假错案全部平反,错划“右派”问题全部改正;知识分子、台胞、起义投诚人员、侨眷、侨属、民族宗教上层人士、原工商业者的问题基本落实;原为劳动者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已从原资产阶级工商业者中区别出来;“文革”中被查抄的物品基本上已退还或补偿;被占用的私房和民主党派有关团体的办公用房,绝大部分已落实。由于落实政策各方面积极性大大发挥了出来。他们中900多人被选为各级人大代表;5600多人安排为各级政协委员;2 1 00多人被选任各级领导职务;6100多人被授予各类技术职称;10400多人被选为各级各类先进工作者;4700多人光荣加入了中国共产党;2400多人发表论文、专著8100余篇(书),其中660余篇获奖;46项发明获科技成果奖;1400项科技成果得到了推广;参与培训各类专业人员81800多人,其中已有个体专用户5500余户,他们都在各自岗位上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贡献。
三、落实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
1979年1月17日,中共中央下达批转中央统战部等6部门《关于落实对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请示报告》的通知。5月21日,省委批转省委统战部《关于成立省委落实对起义、投诚人员政策领导小组的请示报告》,确定由许道琦任省委落实对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领导小组组长,何定华、张思卿、赵寅、张清华、肖萍、赵文彬等为成员,在省委统战部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周可铭任办公室主任,主要任务是调查研究,制定落实政策实施方案,做好宣传教育,研究亟待解决的问题。11月20日至24日,省委召开全省落实对起义、投诚人员政策工作会议。12月29日,省委落实对起义投诚人员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革委会财政局、省革委会民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对起义投诚人员安置工作中急需的经费开支,作出明确规定。
1980年1月1 6日,省委落实对起义投诚人员政策领导小组转发中央统战部、中央调查部等6部门《关于落实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的若干问题的说明》,就起义投诚人员的界限、复查和审批工作、安置问题、受牵连的家属子女问题等问题作出解释。3月15日,省委落实对起义投诚人员政策领导小组下达1980年对全省落实起义投诚人员政策工作的安排意见:全省有起义投诚人员13646人,尉级以上4228人,需要复查的占20%,要求对这项工作要提高认识,加快步伐;认真做好安置工作;继续做好复查工作;注意做好摸底工作;注意做好验收工作;重视信访工作;加强党的领导。
1980年7月29日,省委鄂发(1980)78号文件《关于对在劳改单位的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复查、安置问题的补充报告》。指出,从1979年6月以来,我省全面开展了落实起义、投诚人员政策问题的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已做了大量工作。据统计,全省原有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和应按起义、投诚人员对待的共有14099人,其中有冤假错案的2888人,已经复查纠正的2461人,占应查人数85.2%,需安置的1839人,正在安置的1468人,占应安置人员的79.5%。8月29日,省委办公厅批复省委落实对起义投诚人员政策领导小组《关于对确有困难的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进行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的方案》。同意各级所需的该项补助款额,由各级财政解决。8月30日,省委批转省委落实对起义、投诚人员政策领导小组《关于对在劳改单位的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复查、安置问题的请示报告》,要求抓紧抓好所在劳改单位的起义、投诚人员的复查、安置工作。
1983年6月2日,省委转发省委统战部等单位《关于贯彻执行中办发[1982] 41号文件若干具体政策问题的意见》:就落实起义投诚人员政策有关问题,如复查问题、安置问题、待遇、工龄、经费、劳动指标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9月22日,省委统战部发出关于“恢复‘两航’起义人员保留工资问题的通知”。1984年8月24日,省委转发省委统战部《关于贯彻中办发[1984]12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请示》:对原国民党省将级起义投诚人员工资待遇问题作出规定。
1985年2月28日,省委统战部发出关于颁发原国民党海军《起义人员证明书》有关规定的通知:由县以上统战部认定、证书加盖县、市人民政府印章。
1986年1月4日,省委转发省委统战部等六单位《关于修改鄂办发[1983]35号文件中两条具体规定的请示》:对在劳改单位安置的起义投诚人员的工资级别工龄计算问题作出修订。
1987年7月28日,省委统战部向中央统战部、省委报告“湖北省落实党对起义投诚人员政策工作总结”:经过8年多的积极努力,已落实17530名起义投诚人员的有关政策,这项工作已基本完成。